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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5/6/28 5: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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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原副巡视员赵连洲因受贿等被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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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原副巡视员赵连洲因受贿等被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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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原副巡视员赵连洲因受贿等被判16年 新华网郑州6月28日电(记者 甘泉)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近日对河南省卫生厅原副巡视员赵连洲(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及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同时追缴其受贿所得赃款41.5万余元,依法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连洲在任河南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处长期间,明知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该处已经没有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职责,其擅自超越职权、违反规定为多家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其中为崔某(另案处理)的公司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将办证日期提前到2009年6月1日,加盖其保管的“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专用章”,且办证后不监管,致使该公司大量非法生产有毒有害保健食品,并销售到全国各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此外,被告人赵连洲于2005年至2011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索要他人财物共计41.5万余元。他在担任河南省全民健康促进会健康产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于2013年6月3日将12.9万余元的企业保证金用于其儿媳何某购房,2013年9月21日把挪用的款项归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连洲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多次收受或者索要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在任河南省全民健康促进会健康产品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挪用该委员会资金用于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被告人赵连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甘泉 (责任编辑:un657) 2015-06-28 11:19:2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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