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 articles| All Pictures| All Softwares| All Video| Go home page| Write articles| Upload pictures

Reading number is top 10 articles
吉林通化原市长受贿4637万受审
广州检察院明星检察官请辞获批-辞职潮已经来了
安监总局-天津港爆炸事故仍在调查中-天津港爆炸事故
安徽高院登报向19名蒙冤者道歉(图)-安徽高院道歉
Guiyang airport clearance reserve will be set up to prohibit kite flying birds
陕西山阳特大山体滑坡救援:仍有60余人失踪(图)
郭美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批捕-郭美美
7 provinces such as Hebei, Shandong will suffer severe haze
广东今年财政收入或增10% 土地财政依赖度下降-土地财政
村官辞职为儿大办婚宴遭纪委立案调查-村主任-辞职办婚宴
Reading number is top 10 pictures
每天进步一点点
XuYing poker perspective garment debut
The most popular girls welcome eggplant
[猫扑大杂烩]华东师范墙上看到的捐精告示 15毫升3600元
Fierce! China's special forces training the devil2
A man's favorite things1
男人巳快沦落成动物了
The world's top ten most beautiful railway station1
奇趣的世界记录1
Summer is most suitable for young people to travel in China7
Download software ranking
美女写真1
Tram sex maniac 2 (H) rar bag8
Unix video tutorial11
Sora aoi, the maid, students' uniforms
Unix video tutorial15
Boxer's Top ten classic battle8
Jinling thirteen stock
c#程序设计案例教程
XML+Web+Service开发教程
软件工程思想
aaa published in(发表于) 2014/9/21 10:07:09 Edit(编辑)
最高法:扬言炸航班以暴恐案定罪

最高法:扬言炸航班以暴恐案定罪

最高法:扬言炸航班以暴恐案定罪 |暴恐案_新闻资讯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李洪鹏)今天上午公安部公布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编造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被认定为暴恐事件。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且均与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直接关系,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为依法惩治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有效防止暴力恐怖案件的发生,根据《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意见》规定,编造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的虚假恐怖信息被定为暴恐案件。


  在去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如果散布或者捏造、传播恐怖信息,造成了航班的迟延,或者造成了重新安检,就构成犯罪,可以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第291条第二款的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准备工具未动手也可定罪


  法晚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规定有7种行为定性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比如“参与制定行动计划、准备作案工具等活动的”。


  《意见》还规定,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同时实施杀人、放火、爆炸、非法制造爆炸物、绑架、抢劫等犯罪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爆炸罪、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绑架罪、抢劫罪等数罪并罚。


  网站可作为“分裂罪”共犯


  《意见》还规定,网站、网页、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群组、聊天室、网络硬盘、网络电话、手机应用软件及其他网络应用服务的建立、开办、经营、管理者,明知他人散布、宣扬利用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内容,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其网站、网页、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群组、聊天室、网络硬盘、网络电话、手机应用软件及其他网络应用服务上发布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共同犯罪定罪处罚。


  《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曾因实施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改正后又实施的,应当认定为明知。


  7种行为定性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1.发起、建立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以从事恐怖活动为目的的训练营地,进行恐怖活动体能、技能训练的;


  2.为组建恐怖活动组织、发展组织成员或者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3.在恐怖活动组织成立以后,利用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控制组织成员,指挥组织成员进行恐怖活动的;


  4.对特定或者不特定的目标进行爆炸、放火、杀人、伤害、绑架、劫持、恐吓、投放危险物质及其他暴力活动的;


  5.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


  6.设计、制造、散发、邮寄、销售、展示含有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的;


  7.参与制定行动计划、准备作案工具等活动的。


  6种行为将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


  1.组织、纠集他人,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2.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载有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制作、印刷、复制载有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传单、图片、标语、报纸的;


  3.通过建立、开办、经营、管理网站、网页、论坛、电子邮件、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群组、聊天室、网络硬盘、网络电话、手机应用软件及其他网络应用服务,或者利用手机、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阅读器等登载、张贴、复制、发送、播放、演示载有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图书、文稿、图片、音频、视频、音像制品及相关网址,宣扬、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4.制作、编译、编撰、编辑、汇编或者从境外组织、机构、个人、网站直接获取载有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图书、文稿、图片、音像制品等,供他人阅读、观看、收听、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


  5.设计、制造、散发、邮寄、销售、展示含有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内容的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的;


  6.以其他方式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思想的。


2014年09月21日17:45
法制晚报


添加到del.icio.us 添加到新浪ViVi 添加到百度搜藏 添加到POCO网摘 添加到天天网摘365Key 添加到和讯网摘 添加到天极网摘 添加到黑米书签 添加到QQ书签 添加到雅虎收藏 添加到奇客发现 diigo it 添加到饭否 添加到飞豆订阅 添加到抓虾收藏 添加到鲜果订阅 digg it 貼到funP 添加到有道阅读 Live Favorites 添加到Newsvine 打印本页 用Email发送本页 在Facebook上分享


Disclaimer Privacy Policy About us Site Map

If you have any requirements, please contact webmaster。(如果有什么要求,请联系站长)
Copyright ©2011-
uuhomepage.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