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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党员干部不得火化后装棺再葬-民政部-殡葬

Writer: delv Article type: The daily news(新闻时事) Time: 2014/1/10 8:19:08 Browse times: 230 Comment times: 0

民政部-党员干部不得火化后装棺再葬-民政部-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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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党员干部不得火化后装棺再葬|民政部|殡葬|党员_新闻资讯

  法制晚报讯 (记者 王选辉)今天上午10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两办《意见》 推动殡葬改革”与网民在线交流。窦玉沛说,目前骨灰装棺再葬、滥占耕地、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问题突出,《意见》专门就这样一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在火葬区,党员、干部不得实行火葬后装棺二次葬。

  党员干部不得火化后装棺葬

  有网友提出,骨灰装棺再葬、滥占耕地、修建大墓豪华墓等问题突出,应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如何进行整治?

  “这个问题点到了当前殡葬改革一个突出的问题。”窦玉沛说,推动殡葬改革的目的,除了倡导文明新风之外,还有一个关键目的就是要节约土地、木材等自然资源。

  他说,如果说火化后又装进棺材进行土葬,就没有达到殡葬改革的目的。同时也没有减轻群众的负担,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因为它比传统的埋葬多了一道火化的手续。这样也为社会上对殡葬改革提出质疑,甚至反对殡葬改革,提供了口实。实际上这是殡葬改革不彻底、不到位的表现。

  窦玉沛说,这次《意见》专门就这样一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在火葬区,党员、干部不得实行火葬后装棺二次葬,这对于真正深化殡葬改革,解决我国人口增长与自然环境的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大要求

  一是在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中要按照《意见》要求,在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火葬区,党员、干部去世后必须火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

  二是加大投入,完善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建设,特别是要推广生态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盒和生态墓。

  三是通过减免费用或奖补方式,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撒散,或者深埋、不留坟头等少占或不占地的葬法。

  四是通过年检等方式,加大对大墓豪华墓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坚决查处。

  生态殡葬将获政府奖励

  窦玉沛说,2007年河北省迁安市在全国首开先河,免除辖区所有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后,民政部在全国予以推广。2012年民政部出台《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全省性的惠民殡葬政策,具体内容各地因地制宜,有所不同。在惠及范围上,有些地区对辖区居民乃至常住人口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的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由政府埋单;有些地方对优抚对象、“三无”人员、五保户、低保家庭以及低收入群众的基本丧葬费用由政府埋单;有的地方还对实行生态殡葬的给予奖补。

  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调动了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促进了火化率的提高和节地生态安葬的普及,同时对移风易俗、丧事简办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当然这项工作还处于逐步推进阶段,目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文/记者 王选辉

(原标题:干部火化后 不得装棺二次葬)

(编辑:SN098)2014年01月10日14:30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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