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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名社区主任涉贿1.2亿 单笔受贿5千万-小官巨腐-土地开发

Writer: qq Article type: The daily news(新闻时事) Time: 2015/10/28 8:36:15 Browse times: 164 Comment times: 0

西安一名社区主任涉贿1.2亿 单笔受贿5千万-小官巨腐-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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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名社区主任涉贿1.2亿 单笔受贿5千万|小官巨腐|土地开发|贪污腐败_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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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街道社区主任贪腐上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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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在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过程中,发现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于凡因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成为“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10月27日刊文《坐地生财:城镇化建设尘土下的腐败》,详解于凡“坐地生财”贪腐全过程:


  独断专行,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索贿


  东滩社区位于西安高新开发区内,以前叫东滩村。2011年,东滩村更名为东滩社区。这并非简单的名称改变,更意味东滩村变为了城中村。


  按照西安市的政策,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为保障失地农民的权利,每户村民都留有一定面积的生活依托地,村委会可对其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收益由村民共享。于凡的问题,正出在东滩社区那130余亩生活依托地的开发建设上。


  自30多岁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主任后,经过近10年的经营,于凡把持了东滩社区的大小事务。随着房地产行业持续升温,土地开发价值不断攀升,紧握决策“大权”的于凡,打起了村民生活依托地的主意。


  土地开发,首先要选择开发商。于凡的做法是:以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在与多家开发商洽谈后,于凡向陕西卓立实业有限公司索要到5000万元巨额好处费,与之私下签订了开发合同。


  涉及农民权益的重大具体事项,本应经集体研究决定,特别是在土地转让、出租、征用等问题上,必须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再作出决策,并接受村民监督。然而,一贯独断专行的于凡对村民的质疑置之不理,辩称他选的公司实力强、价格高,以此欺骗群众。


  对明目张胆“坐地要价”,把索要来的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于凡并未觉得不妥。


  吃干榨尽,高价承揽低价转包“饱私囊”


  于凡并不满足于一次性收受开发商的好处费,而是通过各种翻转腾挪,在土地开发建设中谋取最大“利润”。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量大,动辄涉及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由此,“精明”的于凡看到又一个可以发财的巨大“商机”。 “必须把部分项目工程交给我承揽。”在确定开发商、签订合同的同时,于凡不失时机地提出了附加条件。


  开发过程中,于凡既当甲方,又当乙方,通过自己控制的企业,以远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承揽该联建项目工程,然后再低价转包出去,通过高价承揽低价转包的方式获取高额利益。而这一高一低的倒手之所以能够实现,其关键就是被于凡牢牢把控的集体土地开发权。


  “坐地生财”这一方式,被于凡认为是“比较隐蔽的交易”,一不贪污公款,二不直接侵占公共资产,看起来不那么赤裸裸。


  为了掩盖违纪违法所得,于凡也是费尽心机。他要求开发商将钱款以转账形式转入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表面由于凡弟媳的父亲控股,实际是于凡投资并直接控制。此外,他还通过变更股东、伪造借款协议等方式掩盖腐败问题。


  更严重的是,为了减少阻力,于凡还怂恿开发商通过赠送干股、帮助偿还借款、直接给付现金等方式,贿赂社区党委书记及两委会全体干部,让他们和自己成为“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以达到控制两委会的目的。村两委会干部集体“沦陷”,进一步助长了于凡“不会被捉”的底气,使其敢于越红线、闯禁区,向党纪国法挑战。


  手段隐蔽,埋下基层社会不稳定隐患


  2015年3月,经雁塔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于凡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部分村干部靠集体土地‘发家致富’。对这些损公肥私的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雁塔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可表示。


  像于凡这样“坐地生财”的,并不是个案。近年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紧张导致各方将目光转向农村集体土地,一些城郊村的土地首当其冲。


  从已查处的案件来看,“蝇贪”作案手段变化多样。有的村居干部虚报冒领,侵吞集体资产或征地补偿款;有的无视“招拍挂”等制度程序,收受贿赂后帮助开发商低价拿地;有的接受开发商请托,在项目开发、拆迁甚至公司经营等方面充当“保护伞”,坐等“分赃”。 这些“坐地生财”式的腐败问题,都是幕后交易,利益受损的当地居民往往并不知情。


  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杂志采访不少专家表示,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加强对村两委会和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把纪律在基层挺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斩断“坐地生财”的黑手。


  华商记者 陈琳


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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