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受贿500万 获刑12年
8月14日,六安市中院对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原副总经理关守仲受贿案一审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关守仲在担任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主任、安徽电力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国家电网安徽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请托,为关系人在电力通信骨干网、变电站改造、生产调度楼的装潢等工程承揽和项目招标上打招呼,非法收受他人454.5万元,美元4万元,欧元1万元,购物卡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关守仲到案后,除如实供述检察机关掌握的非法收受27万元外,还主动交代了其他受贿犯罪事实,其亲属主动退缴赃款232.5万元,检察机关依法追缴赃款277万元。关守仲在一审中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对自己的行为深感自责和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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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02:56:02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