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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街道女职工举报遭领导强奸 警方曾不立案

Writer: qq Article type: The daily news(新闻时事) Time: 2015/7/22 12:03:02 Browse times: 252 Comment times: 0

杭州一街道女职工举报遭领导强奸 警方曾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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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街道女职工举报遭领导强奸 警方曾不立案

图片来自拱墅区人民政府大关街道办事处官方微博。

  针对杭州拱墅区大关街道一女职工网上曝光该街道办事处民政科正科级主任科员包某某涉嫌强奸并与多名女子通奸一事,拱墅区大关街道纪工委已立案调查。7月22日,该女职工蔡某某的丈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讲述了曝光此事的过程。


  18日,蔡某某在某网站曝光数张包某某的裸照,指其涉嫌强奸,并与多名女子通奸。


  澎湃新闻从蔡某某的丈夫顾某处获悉,蔡生于1970年,是杭州市政府为解决失业人员而设的大关街道德胜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员工。包某某1961年出生,早年从部队转业,到拱墅区委组织部工作,后调到大关街道办事处。2012年11月,身为上级领导的包以帮忙推车为由送蔡回家,将其强奸,事后许诺可解决编制问题。


  顾某说,为了转正,蔡长期与包保持男女关系,期间因过度使用避孕药导致子宫病变,2014年8月做了子宫切除术。


  “2年多时间里,包多次带我老婆参加与单位领导、同事、战友的赌局,并逼迫发生关系。我老婆还听说,包与多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顾某说,包妻沈某发现丈夫和蔡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后多次当面侮辱、诽谤蔡,“忍无可忍之下”,蔡于6月向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上塘派出所报案,控告包涉嫌强奸,并将投诉材料寄给拱墅区纪委。


  “但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包某某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顾某表示,蔡已提出复议申请。


  拱墅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确于7月15日以“无犯罪事实”为由出具过“不予立案通知书”,也收到了蔡的复议申请,案件正在复查。区纪委信访室人员也向澎湃新闻表示已获悉举报,因包是街道干部,目前由大关街道纪工委调查。


  22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街道纪工委试图了解进展,均无人接听;澎湃新闻致电包某某,也一直无人接听。此前,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强奸”,称裸照系蔡某偷拍,双方一直是自愿发生关系,自己目前的态度“就是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UN652)
2015-07-22 21:17:20
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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