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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民政所长冒领低保金和危房改造款被判刑-民政所长

Writer: Article type: The daily news(新闻时事) Time: 2016/6/14 7:20:36 Browse times: 174 Comment times: 0

河南一民政所长冒领低保金和危房改造款被判刑-民政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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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民政所长冒领低保金和危房改造款被判刑|民政所长|冒领低保金_新闻资讯

  原标题:河南一民政所长冒领低保金、危房改造款被判刑


  中新网焦作6月13日电(刘鹏 程贵忠 杨维臣)河南省博爱县孝敬镇民政所原所长关某冒领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款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3日,博爱县法院公开披露,因构成贪污罪,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众所周知,乡镇民政所是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帮扶的服务性基层单位,特别是为农村老年人发放低保金、敬老院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是民政所的日常重要工作。但是,博爱县一孝敬镇民政所原所长关某却利用职务之便在几年的时间里,截取、套取农村低保金、危房改造补助金额62380元。


  经审理查明,现年53岁的关某于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任孝敬镇民政所所长。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关某利用其担任博爱县孝敬镇民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截取孝敬镇敬老院扩建工程款10000元;在2006年12月,关某又编造虚假材料套取“温暖工程”款45000元;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关某又编造虚假材料,假借14名农村五保户名义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金”款22800元。在这些款项中,除其中15420元用于敬老院支出外,余款62380元由关某据为己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关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民政所所长的职务便利,截留、骗取民政专用资金6238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贪污罪。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完)



责任编辑:刘德宾 SN222





文章关键词:
民政所长 冒领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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