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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专门业务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

Writer: Article type: The daily news(新闻时事) Time: 2016/2/27 8:07:22 Browse times: 261 Comment times: 0

民政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专门业务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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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专门业务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民政部_新闻资讯
资料图:留守儿童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据民政部消息,该部近日成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简称保护处),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


  民政部介绍,保护处隶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是民政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的专门业务处。这是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有利于充分发挥民政部门自身职能优势,有效链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等民政优势资源。”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也有利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保护处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未成年人保护发展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并拟订建设、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开发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信息系统;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此外,保护处设立后,还将具体承担起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地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的协调机制,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及协助国务院开展专项督查等工作。



责任编辑:王浩成





文章关键词:
留守儿童 未成年人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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